如果您一直在考虑搬到与您的永久居住地不同的地区工作,那么现在正是时候。 来自就业机会较少的地区的每个失业人员,如果愿意在距其居住地至少 70 公里的地方找到一份长期工作,则可以从国家获得财政捐助,以支持工作流动。 它将支付他半年的住房费用的 80%,但每月最高可达 250 欧元。

供款将由就业办公室支付。 条件是那些对这项津贴感兴趣的人可以找到无限期或固定期限的永久工作,但至少要六个月。 此贡献不适用于合同工作。 该津贴可以在从失业登记册中删除后的三个月内申请。

到目前为止,适用法律允许对搬迁津贴感兴趣的人申请一次性的州搬迁津贴,金额为 1,327.76 欧元。 条件是申请人在新工作场所拥有永久居留权。

由于房地产价格差异,在就业机会充足的地方,只有少数居民可以在新工作地点购买房地产。 因此,人们对捐款的兴趣微乎其微。 2014 年有 38 人申请投稿,2013 年有 66 人申请。

在新版法律中,该津贴更名为“支持工作流动性津贴”,该津贴不再与永久居留挂钩。 申请人可以租用房屋并在那里建立临时住所。

第 1 号法案的措辞 5/2004 科尔。 § 53a 对支持工作流动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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